问题 | 成都天府新区人才落户跨区办理停止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以前的本科学历落户政策只允许在高新区和天府新区之间进行跨区办理,但现已不存在此政策。落户天府新区必须在天府新区办理,需要本人到场办理。此外,对于在其他区拿到准迁证的人员,需要在12月8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总之,以前的本科学历落户政策只允许在高新区和天府新区之间进行跨区办理,但现已不存在此政策。落户天府新区必须在天府新区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西博城是天府新区本科学历落户的临时办证点,其他类型落户请到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需要预约,地址自行高德) 2、12月2日前,在其他区拿到准迁证的,12月8日前得办好。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那你就得到天府新区办了。 3、这几种类型的户口办理必须本人到场! 1)人才入户和持准迁证入户(省外人员人才落户才需要开准迁证)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拓展延伸 根据新闻报道,天府新区人才落户新政策规定,在12月8日前必须办理人才落户手续。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来新区发展,促进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符合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在实施这一政策时,政府应当确保程序公正、公开,并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广大人才了解政策、遵守政策。 同时,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广大人才,并防范可能出现的滥用、违规等问题。 总的来说,天府新区人才落户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优化地区人才结构,推动新区经济发展,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结语 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落户,还需要注意不同的办理时间和要求。人才入户和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办理,而其他类型的落户则可以预约或委托他人代办。落户天府新区必须在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其他区拿到准迁证的则需要在12月8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请各位市民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逾期办理导致无法顺利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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