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秦朝的磔刑不是凌迟,是分裂尸体后砍头,悬首张尸示众。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凌迟,封建社会最残忍的酷刑之一,通俗来说就是刽子手用锋利的小刀将犯人千刀万剐。凌迟又称“陵迟”,陵寓意缓坡,引申的意思就是让犯人慢慢痛苦地死去。据目前可查阅的资料,凌迟始于五代时期,但没有被法律所承认,直到元朝时,凌迟列入刑罚之一。 明朝建立后,凌迟的刀数由元朝的120刀上限,上升到1000刀,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千刀万剐”。到了清朝时,凌迟来到了巅峰时期,晚清时期的老照片中,我们还能看到罪犯被凌迟的场面。那么,凌迟究竟有多残忍,其过程又是如何呢?笔者用两个例子来说明。大明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大太监刘瑾被“诏磔于市,枭其首,榜狱词处决图示天下。”明武宗为提高难度,让刘瑾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他下旨“凌迟三日”。如何才能让刘瑾凌迟时不中途断气呢?刽子手想到了办法,把刘谨衣服脱光,然后用渔网紧紧缠住,肉就会鼓起来,这样刽子手就能一片片地割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