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不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
释义 | 检察院批不批捕不会通知家属。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的决定之后并不会通知家属,而是要通知公安机关,不管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是批准还是不批准的决定,都会制作相关的书面通知下发给公安机关的,就算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是批捕的决定,也是由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告知家属的。 检察机关办案流程: 1、受理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审查立案: (1)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对于有关部门随案移交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查核实,经主办案件的检察员认定签字,才可作证据使用; (3)县处级以上干部、知名人士犯罪需要立案侦查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由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犯罪,需要立案侦查的,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相应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报; (4)受案后,对于需要勘验现场的案件,应迅速组织力量勘验,以发现和收取犯罪痕迹和证据。 3、实施侦查。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4、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可以使用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综上所述,检察院不批捕是不会通知家庭的,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当事人是否批捕,家属可以向公司机关咨询案件的处理情况,如果已经批捕的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不批捕的异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三条 【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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