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领导试用期后不满意,如何处理? |
释义 | 试用期离职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工资不得低于80%约定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亦可。 法律分析 试用期离职的办理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同时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离职后对领导试用期不满意,应该如何处理?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首先要冷静分析原因。了解自己对领导不满意的具体原因,是工作方式、管理风格还是沟通方式存在问题?其次,可以尝试与领导进行坦诚的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沟通无果,可以考虑寻求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寻求公正的评估和处理。另外,也可以思考自己的职业发展,是否需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以避免长期处于不满意的工作环境中。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需要保持冷静和专业,遵循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职业发展。 结语 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试用期离职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对于不满意的领导,应冷静分析原因并与其沟通。如无法解决,可寻求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同时,考虑自身职业发展,遵守规定和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职业前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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