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罹患特定的严重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但是,是否可以申请理赔还需考虑具体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或不实报告疾病史、家族病史等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另外,理赔时需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诊断标准”和“等待期”等限制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故意造成或者明知发生保险事故而不报告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被保险人在购买本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疾病史、家族病史等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确诊,且确诊时间自被保险人首次就医之日起满足合同约定的等待期。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所列疾病的诊断标准以及赔付标准均应当详见附表。附表部分约定的,附表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