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邀请其他律师共同进行法律研究存在争议。但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需保护客户利益,而邀请其他律师共同研究案件可能会暴露客户敏感信息,存在风险。因此,律师应当在保护客户利益和保障律师职业道德之间进行权衡,慎重考虑是否邀请其他律师进行法律研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在审讯阶段或者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时,有权会见被代理人,有权查阅案卷、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随时查阅本案的诉讼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