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丘结婚证办理地点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商丘市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地点和所需提交的证件及照片要求,以及结婚登记的流程和步骤。根据流程,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进行初审和受理,最后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进行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商丘市民政局是办理结婚证的地点。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流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语 商丘市民政局是办理结婚证的地点,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结婚登记流程分为初审、受理和登记三个步骤。在初审阶段,工作人员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在受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最后,在登记阶段,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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