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之间存在三角债三方协议可以签署吗? |
释义 | 1、企业之间三角债可以三方协议,互相抵销,这是最经济可行的方法。因为,打官司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执行也有一定难度,官司打赢了,不一定能收回成本。 2、“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 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放的债务链。 企业之间的资金拖欠若波及面太广,规模过大,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会冲击银行信贷计划的执行。巨额的未清偿的债务拖款使企业或不能进一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难以申请到信贷;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陷入债务死扣之中,每一个企业既不愿意偿债,它的债权也无法得到清偿。 “三角债”还会造成经济信息的混乱。宏观闭环债权学已经为解决三角债难题提供了整套的解决方式。 一、三角债产生的原因 1、墓本建设、技术改造项月投资缺口严重.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砚不落实,造成对生产企业、施工企业大盆的货欲拖欠。 2、政策性亏橄应补未拨补或企业经营性亏损无法弥补.占用资金而形成拖欠。 3、产成品不适销对路或根本没有梢件.产成品大最积压,无法实现梢台.占压资金而形成拖欠。 4、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资金不足给按时、如数支付货软造成了困难。五是法侧观念、信用观念谈薄.违反经济合同和结算原则.人为地助长了拖欠或恶盆进行的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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