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况有: 1、会议召集人无召集资格; 2、会议未通知或公告相应人员; 3、表决不通过或者没有表决权的参与者通过的决议; 4、决议内容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大会应当将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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