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商标须知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1、转让人应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 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转让价格。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 4、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 5、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6、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 7、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 8、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一、武汉工商局商标注册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 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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