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不交公积金,劳动者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若不办理缴存登记或设立公积金账户,将受到处罚;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的,也将受到处罚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单位不交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单位拖欠缴纳,如何有效维护权益? 当住房公积金单位拖欠缴纳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有效维护权益的措施。首先,与单位沟通,明确问题,并要求其及时缴纳欠款。如果单位无动于衷,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同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维权手段。另外,与其他受影响的员工联合行动,共同维护权益,可以通过集体投诉、协商或申请仲裁等方式实现。最重要的是,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拖欠记录、通信记录和证人证言,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机构或法院作为证据支持您的权益维护。 结语 维护住房公积金权益,采取有效措施。沟通单位并要求及时缴款,如无效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提供证据。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联合其他员工共同维护权益。保留相关证据,支持权益维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