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的吗? |
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都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时间、合同形式、终止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和工资支付周期等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可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只需缴纳工伤保险,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分析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的吗?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都以小时计酬为主,用人单位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用工形式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结语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相同,都以小时计酬为主,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时间、合同形式、劳动关系终止和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存在差异。全日制用工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劳动关系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需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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