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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造成长期后遗症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
    工伤造成长期后遗症的,职工可以在工伤复发时,再次依法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生活护理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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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