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的时间一般是从孩子出生之日起计算,通常为98天。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生育津贴的享受时间为98天,其中前15天为产假,后83天为生育津贴期间; 2、如果孩子在预产期之前出生,则从孩子实际出生日期开始计算98天; 3、如果孩子在预产期之后出生,则从预产期开始算起,加上孩子实际出生日期之间的天数,再计算98天; 4、如果孩子因早产、流产等原因未满足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则按照实际享受期间的天数进行计算。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如下: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2、妊娠检查记录或孕产妇保健手册等证明孕期情况的材料; 3、医疗费用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证明产妇或配偶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4、生育证明或出生证明,证明产妇已经生育; 5、在职员工还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产妇在生育期间已经休假或离职等情况。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医院的生育津贴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申领材料要求需要您结合当地的规定进行申报。同时,如果在领取生育津贴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当地的卫生计生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