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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的遗嘱要公证吗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有遗嘱了,就不需要再签了。当然,你可以去公证处再次公证。然而遗嘱公证的效力最高。最好公证一下,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父母如何立遗嘱,立遗嘱后是否需要公证,与子女无关。如果父母立的遗嘱是子女胁迫的,只要他人能提供相关证据,遗嘱就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己写的遗嘱,只有符合自己写遗嘱的生效条件,才能生效。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胁迫、欺诈、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一、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力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公证遗嘱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如果是本人自书遗嘱,不需要在特殊场所,只要自己写自己签名就能产生法律效力,当然,拿着遗嘱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是最妥当的。如果是他人代书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由立遗嘱人签名或按手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两种类型的遗嘱只要符合离我说的要件就有效。但是,如果遗嘱没有公证,诉讼相对人在诉讼中,如果拿出了日期相对较晚的真实遗嘱,则前一个遗嘱自动失效,后一个遗嘱有效。所以,如果你想要这个遗嘱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就去公证。不过,如果立遗嘱人后来重新立遗嘱并进行公证,那么之前的遗嘱也无效。录音录像遗嘱参照他人代书遗嘱。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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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9: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