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书面遗嘱一定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父亲书面遗嘱一定需要公证吗?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自书遗嘱无须公证也可发生效力,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纳,但是前提是立遗嘱人思维清晰,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如果有人不认可这个遗嘱,恐怕也会以此为理由。所以建议即使是自书遗嘱,也需要进行公证,以保证其证据效力。 虽然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因此,如果有能力进行公证的话,最好还是能遗嘱公证。 二、自己写的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事实上,自己写好遗嘱后,只要立遗嘱人死亡,遗嘱即刻发生效力,但是不存在期限问题。 不过,因为财产继承发生纠纷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为3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并且,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 另外,遗嘱人写好遗嘱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并且也不受期限限制。 如果遗嘱人先后订立、更改遗嘱,导致继承开始后出现有多份遗嘱,并且遗嘱都是合法有效但内容相抵触,如一份指明财产只留给大儿子,另一份指明只留给小儿子,难以认定最终使用的遗嘱,那么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并且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2、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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