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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混同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是混同的基本效力。然而,混同是不是债消灭的一种原因,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债务人不能自己向自己给付,混同之所以引起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不是债务清偿的结果,而是给付不能(即履行不能)所致。所以,他们认为,混同不属债消灭的原因。但大多数人认为,混同应属债消灭的一种原因,理由是,从法理上说,债权的成立,必须有债权债务人两方为要素,如果债的主体归于一人,那么,就是欠缺债权之要素,混同能使债权消灭。所以,它应属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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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