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收入证明,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其开出的数额与出勤记录和工资清单相符,不可虚开。 司法实践中,开具虚假收入证明经常出现以下纠纷: 一是银行将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该单位与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的员工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员工凭借单位出具的高收入的虚假收入证明要求单位补发差额工资等; 三是因出具虚假收入证明而导致单位信用等级降低被银行拉入“黑名单”,从而造成该单位以后融资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