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人因安全事故致死一人被罚款 |
释义 | 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划分,罚款为其一年年收入30%。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定义根据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经济损失程度。责任人包括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 法律分析 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的,对于事故责任人应处其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责任人划分人的认定,具体如下: 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4)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结语 安全事故责任严重,为维护公共安全,责任人应付出相应代价。根据事故等级的不同,罚款额度也有所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以及违反规定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领导责任者更需引起重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将承担更大的责任。通过明确责任划分,我们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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