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交付时房主不接收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租赁房屋交付时房主不接收的,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要求房主在检验房屋的状态后及时接收,并退还押金;如果房主拒不接收,也不退押金的,则承租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要回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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