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日费、康复费和相关检查检验费用。但是,该条例对于药品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包括在工伤医疗费用中。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下列费用:(一)诊疗费;(二)手术费;(三)住院伙食费;(四)住院日费;(五)康复费;(六)相关检查检验费用。” 2.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劳动过程中的事故、职业病等原因受伤、患病致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职工因从事工作受到事故、职业病等原因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关系与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可以请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调。” 综上所述,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药品费用是否包括在工伤医疗费用中,但是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并且药品是治疗工伤的必要费用之一,因此可以认为工伤医疗费用应该包括药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