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则提供工伤保险赔偿的资金来源。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职工因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身伤残津贴等各项赔偿费用。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导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职工认为工伤保险赔偿不合理,可以向工伤保险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包括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如受伤、中毒、烧伤、电击等; 2、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如尘肺病、喉癌、铅中毒等; 3、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如骨科疾病、神经病等; 4、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如职业性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综上所述,工伤是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器官损害或者疾病,包括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工伤是一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