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兼职有上班时间规定吗?加班又不给加班费可以投诉吗? |
释义 | 学生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跟用人的公司是劳务关系,但是兼职比较自由,兼职人员跟用人的公司协商一致即可。但是,因为学生兼职不是劳动者,所以有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任意安排学生的上班时间。并且,给安排加班又不给加班费,属于侵犯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 首先,学生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对于上班时间规定,跟普通的长期工一样,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不是双方自由约定。 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公司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所以,用人的公司不能任意安排员工工作时间,而是要遵守法律规定。 其次,学生兼职加班又不给加班费的,可以按以下处理: 1、找对方协商,如果有多个学生兼职被安排加班,并且都没拿到加班费的,那么可以找对方协商,节省时间跟精力。 2、找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因为学生兼职是非全日制用工,跟用人的公司产生纠纷的,可以选择举报投诉。 3、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如果涉及的学生兼职较多,被拖欠的加班费也多的话,经投诉举报又没有解决的,即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4、去法院提起诉讼,实践中,学生兼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一旦跟公司发生纠纷,可以收集有关证据,比如安排加班的通知、上下班打卡时间情况等,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最后,因为现在很多学生兼职劳动法律意识不强,所以被安排加班维权时又难以提供证据证明,那么将直接影响顺利拿回加班工资。因此,如果涉及的学生兼职较多,被拖欠的加班费也多的,建议在维权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一、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能签别家的吗? 同时签二家劳动合同,法律并未禁止。所以签双份合同并不违反劳动法。新劳动合同法已再次明确,员工可以签订双份合同。如其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就允许员工可以多份劳动合同。签双份合同是否对在职的任意一家公司造成损害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双份合同并不必然造成对在职企业的实际损害。如有的员工兼职,在业余时间打工,法律是不禁止的。 2、双份合同,如兼职公司的工作,影响了现在职工作的工作,并是已严重或经在职公司教育后,仍不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见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四款。 3、兼职工作,对在职企业造成损失的,兼职企业具有连带赔偿责任---这是由在职企业举证,一般在职企业很难举证。 综上,兼职工作并不违法。只在给在职企业造成实际损失或严重影响时,才具有赔偿责任。即兼职赔偿是有条件。 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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