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的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突发一些疾病死亡或者在抢救后的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都视为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的时间内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作的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就属于工伤的范围。在工作的时间内和工作的场所,由于履行工作的职责而发生的暴力等事故也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