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若是子女翻建房屋,已经经过了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的同意,并且翻建后实际居住在此,这还是子女唯一住宅的,可以认定翻建后的房屋为子女一方所有。 其次,也要考虑父母对于子女翻建的态度是什么?若是父母知道子女翻建,但是从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对于父母的权属可以考虑的少或者不予以考虑。但是,子女翻建是故意隐瞒事实,父母因不居住在此不知道翻建事实的情况下,还是要考虑父母权益的。 再次,若子女在翻建房屋的时候,原有房子已经坍塌无法实际居住,也可以不考虑父母原有的权利。 综上,上述情形多发生在宅基地之上,而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子女翻建房屋后其性质不一定必然是子女所有,也不必然是父母所有,存在多种可能性,从而影响房屋权属的定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