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的劳动关系都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 (二)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 3.劳动法律关系在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平原则,所谓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平等自愿原则,根据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四)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五)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原则中的帝王条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二、签订劳动关系主体要求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最重要的就是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国家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以及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招用童工,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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