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有房本能买卖吗 |
释义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一、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差异。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所以不同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因此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不缴纳出让金。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金; 3、质量差异。安置房的建设利润往往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由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勾结,安置房的质量普遍不如商品房; 4、限制交货时间。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只要你买了注册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但是,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差异。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此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因此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 6、享有权利的区别。商品房买受人一般享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买受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继承房屋,甚至依法出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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