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能不能买卖呀 |
释义 | 1、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最好在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交易。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当然前提是买卖协议本身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存在主体不适格或者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 2、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以后出现纠纷。如果想要购买,只能由双方签订一份书面购买协议,约定清楚相关事项,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此种情况不收法律保护。 一、拆迁安置房保管程序是怎样的及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流程:1、申请权籍调查;2、开免税证明;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二、注意事项: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二、安置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在购买前我们应明确清楚该房子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子已有大红本,我们则可以进行买卖,如果该房子没有大红本,只有拆迁协议书,日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的,那此时该房子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2、如果你想买此类房子,那我们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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