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不等同于企业应发的“病假工资”。 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与企业应发的“病假工资”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是指伤者因车祸受伤、治疗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而病假工资是指职工非因工伤治疗后,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由单位支付的工资。 所以,如果伤者在受伤、治疗期间单位仍支付了部分工资的,则车祸中的误工费应是伤者被单位减少支付部分的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