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子女对于父母双方的遗产都是具有继承权的,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种继承权并不会因为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还在世而丧失。在法定继承中子女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法律规定,只要子女没有做出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其继承权是不得被随意剥夺和侵犯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