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限具体是多长 |
释义 | 试用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510条,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补充协议确定的试用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限。 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限内,买受人应当作出对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认可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对标的物购买与否享有选择权,他人不得干涉这一权利。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没有表示想要购买的意思,法律上也将会认定为要购买: 1、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标的物既不表示购买,也不表示拒绝购买,视为同意购买。如果买受人在试用期限届满后仍在保持“沉默”,那请履行付款义务。 2、买受人对试用买卖的标的物支付了部分价款,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视为同意购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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