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需要提供贫困证明? |
释义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提供的一种无需担保和抵押的助学贷款,旨在帮助他们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和家长共同作为借款人,承担共同的还款责任。 法律分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拓展延伸 贫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贫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 1.学生必须来自贫困地区,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贫困生源地; 2.家庭经济状况必须符合贫困标准,通常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和资产情况来确定; 3.学生必须具备正常的学籍,已被录取并在学校就读;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 5.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贫困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6.申请人和家庭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 7.其他可能的附加条件,如地方政策规定的特殊要求等。 贫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差异,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部门或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指南。 结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帮助。这是一种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条件包括来自贫困地区、符合贫困标准、具备正常学籍和良好表现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差异,请咨询相关部门或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指南。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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