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绍兴办理暂住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在绍兴办理暂住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绍兴暂住证办理说明:1、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B5纸上)、房屋原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如系租赁房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如系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需提供单位证明,由人事部门或者保卫部门盖章均可)。2、还需提供办证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两张。3、备齐以上材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二、绍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惠利街20号)3楼公安服务版块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府山派出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胜利东路182号)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塔山派出所(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鲁迅中路372号) 三、绍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第十六条 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四、绍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和居住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银行网点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