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市办理暂住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绍兴市办理暂住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绍兴暂住证办理说明:1、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B5纸上)、房屋原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如系租赁房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如系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需提供单位证明,由人事部门或者保卫部门盖章均可)。2、还需提供办证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两张。3、备齐以上材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二、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2、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 4、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办理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出租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地址、面积、最大容纳人数;有代理人的还应采集出租房屋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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