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签订合同就开始工作,工作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单位或者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两倍。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如果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公司将在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结算员工的工资。工人可以依靠快递等方式告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公司不结算工资或办理离职手续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