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票多给别人开了四十会怎么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发票尚未入帐,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现错误当月可以作废,要把所有联次收齐后盖上作废章并在开票系统里做作废处理。作废的发票留底备查;如发票已经入帐,应拿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做红字分录。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要求: 1、买方信息一定要全,而且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一定要正确无误; 2、发票号码与打印在发票右上角的号码一致; 3、发票内容填开要求必须有税收分类编码,即分类(代开除外),然后是具体的货物或劳务、服务名称、凡是能准确计量的要填写全计量单位和数量及单价; 4、密码不能超出密码区的框线; 5、凡是涉及建筑或安装工程、材料采购(房建企业)的专用发票必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 6、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信息必须填写齐全,而且这三人不能为同一人; 7、在右下角销售方的位置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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