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标准各地都是一样的吗 |
释义 | 上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6683元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337元;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6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860元; 重庆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2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73元; 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5.87元; 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89.38元; 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54元; 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4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96元; 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3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07.43元; 黑龙江: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10元; 甘肃省: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6.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52元; 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2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90元; 青海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319.67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004.59元; 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5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71元; 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6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25元; 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6.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66.81元; 广西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85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095元; 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10元; 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70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80.3元; 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123.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06.4元; 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0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07元。 一、怎么计算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六十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二十年; (2)死亡赔偿金(六十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二十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七十五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五年。 二、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区别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了,此时需要考虑到死者的年龄、户籍以及当地上年度人民可支配收入或者纯收入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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