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如何通知债权人 |
释义 | 公司清算通知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债权人需在接到通知书后30天内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需在公告后45天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债权产生证据、偿还情况证明、计息清单等。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债权。 法律分析 一、公司清算如何通知债权人? 公司清算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1)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 (2)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 (3)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三、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既然跟公司建立了债务债权关系,正常情况下都是可以书面通知到债权人的,对于没有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来讲,债权人应该在公司发出清算公告之后的45天之内申报债权,无正当理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的,视为债权人放弃债权。 结语 公司清算如何通知债权人?根据《公司法》第185条规定,公司清算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后30天内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和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准备债权申报书、债权证据材料、计息清单、身份证明等材料。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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