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可享受的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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