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可以此解除劳动者。但是,劳动者因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首先,做到共情。所谓共情,就是要深入患者的内心世界,去理解和体会患者的情感和思维。 由于人们对精神疾病的痛苦缺乏认识,总认为抑郁症患者是“没事找事”,无病呻吟。其实不然,抑郁症患者的心境是最痛苦的,这种痛苦也是真实存在的。因此,与抑郁症患者沟通,首先要让患者知道你理解他的处境,并会和他一起努力,渡过难关。这样才能让患者感到被理解、尊重和接纳,减轻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 如何倾听呢? 在与抑郁症患者交流时,对于患者的述说与回答,要认真地、有兴趣地倾听,并适当表示理解,且要不带任何偏见,不做价值批判。对患者所说的内容不要显出惊讶、厌恶等神态,让患者充分表达出自己的内心体验,使不良情绪得以宣泄。 第三,给予适当肯定。 可以选择抑郁症患者最感兴趣、最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对患者的言语、行为的积极面予以肯定,鼓励他们回忆以往愉快的经历和体验,帮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优点、长处,引导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四,选择适当的环境。 病情较轻的抑郁症患者,可在亲友的鼓励和陪同下参加愉快轻松的活动,不要让患者出席人数很多或很重要的活动,因为他们不会因此变得开朗起来。相反,可能由于患者在这样的场合中部能能应对自如,而让他们对交际和沟通产生恐惧心理。 综上所述劳动者因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建议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不影响工作,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辞退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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