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2021年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还未生效)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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