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改名之后办离婚需要什么 离婚证办理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证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小孩改名办理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