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时候传唤证人 |
释义 | 在民事诉讼中传唤证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是否属于证人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属于证人。鉴定人不等同与证人。一般情况下,鉴定人是独立于案件之外的第三方专家学者。鉴定人是可以替换的,可以是多个。鉴定人的意见尽作为参考使用。而证人是不可替的,是案件的亲历者或者目睹者。 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民事诉讼中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民事诉讼中不能对证人拘传。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办案机关对证人进行拘传,所以,办案机关在处理诉讼过程中,都无权对证人采取拘传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得到法官同情 释明权是法官应尽的一项义务,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 尽可能将生活中的不易说出来,但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晰争取法官的同情。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5条第1款规定:法院有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释明义务。当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法官给予当事人一定程度的司法救济,原本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规定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即法官鼓励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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