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速卖通企业需要开通进出口权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关于速卖通企业是否需要开通进出口权的问题以及速卖通准入申请的基础要求。速卖通企业不需要开通进出口权,只要企业没有超过本国海关限定的最好外汇使用额度,就不需要开通进出口权。准入申请的基础要求包括企业完成速卖通企业认证、品牌资质要求和店铺数量限制等。 法律分析 一、关于速卖通企业是否需要开通进出口权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只要企业没有超过本国海关限定的最好外汇使用额度,就不需要开通进出口权。 二、速卖通准入申请的基础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企业:需要完成速卖通企业认证,暂时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一个通过企业认证的会员仅能拥有六个可出售商品的速卖通账户(速卖通账户所指为主账户)(特殊情况除外);2017年1月1日起,平台关闭个人账户转为企业账户的申请入口,所有新账户必须以企业身份注册认证。一家企业在一个经营大类下可经营店铺数量限3家 (二)品牌:2017年所有类目开始实行商标化。部分类目除外(具体以产品发布页面为准)。 2017年1月1日开始,新发产品“品牌属性”必须选择商标; 速卖通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品牌资质要求:每个类目下对品牌的资质要求不相同,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品牌授权书为主,部分品牌提供全链路进货发票也可以。 结语 速卖通企业不需要开通进出口权,只要没有超过本国海关限定的最好外汇使用额度。速卖通准入申请的基础要求包括完成企业认证、限制可出售商品数量和品牌资质要求。新发产品必须选择商标,且每个类目下对品牌的资质要求不同,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品牌授权书。 法律依据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04-29)\t第一条\t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 反补贴条例(2004-03-31)\t第三十二条\t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或者出口经营者提出修改价格的承诺的,商务部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 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 出口管制法(2020-10-17)\t第二十一条\t出口经营者向国家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出口两用物项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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