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部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名称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四次通过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拓展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哪一年?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该宪法规定了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组成等方面的内容。这部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促进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法律意义。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颁布于1954年,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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