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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机关不得在何时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释义
    1、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2、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1)、催告程序: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4)、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单方行为。送达虽然只是一种通知行为,却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如果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无法以法定途径送达当事人,行政强制执行将无法展开。
    行政机关在夜晚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子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法律也讲求人道,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履行职责时除非紧急情况,否则不得扰民。所以,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行政强制法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该法共七章七十一条,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强制执行权中的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
    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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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