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