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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病理误诊是医疗事故吗?
释义
    病理误诊中医生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病理误诊则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哪些区别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的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上的差异,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除医疗事故外,由于医院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因此在鉴定和赔偿金额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主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骨折多久没好算医疗事故
    骨折后的回复时间长短与医疗事故无关,一般来说只有因医疗造成了骨折或者因为医疗导致骨折状况恶化的,才可能够算作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还要经过相关机构认定。
    这里说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能够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在接诊运输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情况。满足下列条件构成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有违法性。“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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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