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孤残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具体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依法从事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癌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痛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