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合并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合并方式主要有购买式、承担债务式、抵押式和举债式。购买式合并是以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消失;承担债务式合并可分为全部债务和部分债务两种,合并方接收全部或部分资产和经营权;抵押式合并是通过抵押和赎买手段进行产权转移,实现有偿合并;举债式合并是小企业通过大量举债来合并大企业以获得规模效益。 法律分析 1、购买式合并 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具体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购买等不同形式。由于企业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转让,所以,资产评估较为严格,市场性较强。 2、承担债务式合并 根据承担债务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属于完全有偿合并。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管理为条件,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虽然更换了厂名和领导班子,丧失了经营权,但仍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原所有制性质不变。 3、抵押式合并 以抵押形式转移产权,进而以赎买手段进行产权再转移,这种形式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其最大的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具体做法是:先将企业全部资产作价抵押给最大的债权人(往往是银行),实现所有权首次转移.转移后,原企业法人资格自行消失,债务挂账停息.然后由债权人和企业主管部门协商,利用原厂设备资金,根据市场需要选定新产品,组建新企业,聘请新的法人代表,并将新企业部分利润以租赁费形式分期偿还债务。如按规定时间全部还清债务后,赎回所有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再转移.这也是一种完全的有偿合并。 4、举债式合并 在合并实践中出现了一种“小鱼吃大鱼”的举债式合并。一些小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为了发展规模经济以取得规模效益,利用其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大量举债,筹集资金合并大企业。 结语 购买式、承担债务式、抵押式和举债式是常见的企业合并方式。购买式合并是指合并方以现金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承担债务式合并分为全部债务承担和部分债务承担两种情况,合并方接收被合并方的全部资产和经营权,并以承担债务为条件。抵押式合并是将企业全部资产作价抵押给最大债权人,实现所有权转移,然后通过租赁费分期偿还债务,最终赎回所有权。举债式合并是小企业为了取得规模效益,举债筹集资金合并大企业。这些合并方式在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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